提要 本文認為,語音標準可以區分為音系學和語音學兩個層次。在普通話水平測試中,語音學的標準更有實際意義。此外,由于輔音和元音不同的聲學特性,測試中正誤及缺陷的判斷應該區別對待。
關鍵詞 普通話水平測試 標準
Abstract This article holds that phonetic standard can be approached from both phonological perspective and phonetics perspective. In the Putonghua Proficiency Test, phonetics standard may be more realistic. What’s more, because of their different acoustic features, the judgement of the correctness and defects of consonants and vowels should be treated differently.
Keywords Putonghua Proficiency Test standard
2003年10月,教育部、國家語委正式公布了新修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以下簡稱《大綱》),并計劃于2004年10月開始實施。2004年1月,商務印書館出版了由國家語委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編制、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審定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這標志著自1994年10月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原廣播電影電視部發布《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以來,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開始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對照舊大綱,我們可以發現新大綱更體現了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統一?!暗珶o論從普通話水平測試自身發展的需要來說,還是與語言學科其他研究領域相比,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研究還是相當薄弱的”(王暉2003)。本文即擬對其中的語音正誤和缺陷等基本問題再作探討。
一
目前通行的測試標準中,有關語音正誤和缺陷的論述最完整的是宋欣橋(1997)。他指出,語音“正確”就是能夠代表標準的普通話語音系統,語音“錯誤”原則上是指普通話語音(音位)系統中,把一個音(音位)誤讀作另一個音(音位),即把“此”讀作“彼”,把“甲”讀“乙”。語音“缺陷”概括地說是指沒有完全達到標準程度的情況。這種情況,從語音的物理屬性方面分析,存在明顯的偏差,但是,它一般不會在交際中造成困難或誤解?!叭毕荨边€包括一些在語音學中可以區分描寫而在普通話語音(音位)系統中不構成對立的語音現象。例如:把字音中舌尖前音聲母z、c、s讀作齒間音[tT]、[tTH]、[T]的;把字音中單韻母央低元音[¢]讀成前低元音[a]或讀成后低元音[A]甚或后低圓唇元音[?]的。舌面前音j、q、x發音部位明顯靠前,但還未純粹讀成舌尖前音z、c、s,實際音色接近舌葉音,判定為發音“缺陷”。
劉俐李(2001)對上述觀點表示贊同,并進一步從音位學角度給予了支持,提出:語音錯誤指音位音類錯,語音缺陷指變體音值差。
顯然,兩位作者的觀點都是以音位理論為依據判斷語音的正誤和缺陷。但在具體論述時卻有矛盾之處。劉俐李(2001)舉例說:將“車”的韻母[F]發成[e],這里的[F][e]沒有形成對立而造成意義的不同,但二者舌位一后一前,語音近似度低,屬語音錯誤。再如將“淚”lei讀luei,屬添加韻頭之誤,luei的u韻頭與lei 的零韻頭在此雖未形成對立,但音值差異大,仍屬語音錯誤。而宋欣橋(1997)明確指出,“缺陷”包括一些在語音學中可以區分描寫而在普通話語音(音位)系統中不構成對立的語音現象。
因此,我們認為,在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僅以音位學標準來判斷語音正誤和缺陷是不合理的。毫無疑問,在普通話語音(音位)系統中,把一個音(音位)誤讀作另一個音(音位)肯定是錯誤,無論在音系學層次還是語音學層次上。但如果把普通話的一個音(音位)讀成另一個普通話中并不存在的音(音位),那就必須在語音學層次上判定是錯誤還是缺陷。換言之,一些在語音學中可以區分描寫而在普通話語音(音位)系統中不構成對立的語音現象不能籠統地歸入缺陷,如果在語音的物理屬性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音感上明顯不同,就應該判為錯誤;只有在音感差異不明顯的情況下才判為缺陷。
根據音色是否相近來判斷語音正誤,標準是當地人的音感。當然這種純粹根據音感的判斷方法存在主觀性,影響判斷的因素很多,如言語背景,音位范疇等[1]??紤]到全國各地測試員復雜的言語背景,在實際測評中出現這樣那樣的偏誤就在所難免了。但這并不意味著不能判斷。事實上,我們不可能窮盡哪怕是一個音位的變體類型,但是如果我們能斷定某一個音是典型的方音,那么即使音色接近,也應該看成是錯誤。張傳曾(1998)分析了山東部分地區的方音特點,指出濟南方言中的zh、ch、sh、r并非卷舌的舌尖后音,而是舒舌沖齒的舌葉音,z、c、s也并非舌尖前音,而是齒化的舌面前音。這兩類音的音色都比較接近,但從普通話水平測試“糾正方音”的目的考慮,判為錯誤是合理的。
二
目前,普通話水平測試的評分基本上還是依賴于測試員的主觀判斷。為了提高測試信度,除了不斷提高測試員的測評能力和綜合素質之外,對普通話語音成分作出科學的分析顯得尤其重要。
一般而言,輔音(聲母)的對立性要遠遠高于元音。這種差異首先在于輔音的聲學特征比元音復雜得多。每一個輔音都由許多聲學特征組成,組成的模式不但多樣化,而且不大穩定。而元音音色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共振峰的頻率不同,其中F1和F2最為重要,分別與發音時舌位的高低(F1)、前后、嘴唇的圓展(F2)相關,這兩個共振峰的頻率基本上可以決定一個元音的音色。(林燾、王理嘉1992)
因此,在語音感知時,輔音的差異更容易形成對立,而元音則有相對較大的“容錯度” [2]。例如普通話的前響復韻母ai的實際音值有人標成[ai],也有人標成[Qi],而其中的往往讀成,甚至可以讀成[e]。(林燾、王理嘉1992)
下面我們擬對《普通話水平測試語音評定參照框架》(宋欣橋2000)中的一些細則提出我們的看法。
1.發音部位方面。齒唇清擦音上齒作用不明顯,帶有雙唇摩擦,接近雙唇清擦音;舌面前音發音部位明顯靠前,但還未純粹讀成舌尖前音,實際音色接近舌葉音;把舌尖前音分別讀成齒間音;
2.清濁變化方面。把韻母u、uo的零聲母讀成齒唇濁擦音;把重讀音節中不送氣的清塞音、清塞擦音聲母讀作不送氣的濁塞音、濁塞擦音;
(以上第1、2項《框架》規定判為“缺陷”)
3.韻尾方面。遺留入聲雙唇塞音韻尾以及明顯遺留舌尖中塞音韻尾、明顯遺留舌面后塞音韻尾;鼻韻尾-n沒有產生音變而讀作鼻韻尾-m。
(以上第3項《框架》規定判為“錯誤”)
雖然《框架》謹慎地用了“接近”、“未純粹”等留有一定余地的詞,但也有“讀成”、“讀作”這樣明確的表述。這幾種類型的發音大體上都是方音(尤其是南方方言)的遺留,我們認為都應該視作“錯誤”,理由如下:
首先,普通話水平測試所要測試的語言能力“主要是指從方言轉到標準語的口語運用能力”(仲哲明1997),如果被測人還明顯地保留著方言的發音特征,即應該被視作“錯誤”,沒有理由把韻尾方面的問題視作錯誤而把發音部位和清濁變化方面的問題視作缺陷。
其次,在實際說話時,聲、韻、調各部分及相鄰語音單位之間必然相互影響,產生所謂的“協同發音效應”(曹劍芬1996)。林燾、王理嘉(1992)曾指出,音節開頭的輔音會對后面的元音共振峰產生影響,稱為“音征”,在感知輔音時,塞音的音征比尖峰的作用還重要。王士元(2000)也說,聲調特征并非完全獨立于音段特征,而是與那些主要喉部控制的特征有著特別密切的關系,既有共時的關系又有歷時的關系,例如:濁化、送氣、喉化、音化、氣聲等等[3]。換言之,嚴格地說,單純的聲、韻、調某一部分的“缺陷”是不存在的,把[s?]發成[T?]或把[ti]發成[di],除了聲母的差異,韻母或聲調必然也不同于標準音。此外,這種類型的問題在音感上恐怕也應當判為“錯誤”吧。
三
在普通話水平測試實踐中,對語音正確和錯誤的判斷并沒有多大的分歧,主要分歧是缺陷的判斷,很多學者提到了解決的辦法,如高廉平(1997)提出區分對象原則,從事“藝術語言行業”的人從嚴,“非藝術語言行業”的人從寬;李竹屏(2003)提出,高等級(一級)側重語音的物理屬性,低等級(二級以下)側重語音的社會屬性。我們認為這都是對《大綱》原則性和靈活性的正確理解。
下面總結一下本文的論點。
1.語音的正誤判斷可以分為音系學和語音學兩個層次。對普通話水平測試而言,音系學上的音位區分是一個前提,語音學上的音素差異則應該區別對待,把普通話音系中不構成對立的現象一概視為“缺陷”似失之過寬。這樣處理表面上看是標準不一致,實際上卻是與推廣普通話的大原則并行不悖的。同時在操作層面上也符合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
2.應該考慮輔音(聲母)和元音(韻母)不同的聲學特征及其音感差異。我們建議輔音(聲母)適當從嚴而元音(韻母)適當從寬。這一點其實也能得到《普通話水平測試語音評定參照框架》的印證?!犊蚣堋芬晃牧信e了常見發音“錯誤”、發音“缺陷”的基本類型79個,聲母15個,其中錯誤8,缺陷7,大體相等;韻母26個,其中錯誤9,缺陷17,缺陷多了將近一倍。
3.加強對各地方言語音、詞匯、語法等各方面的研究,尤其是方言音系中聲、韻、調各部分與普通話的對應關系,這樣,培訓中可以重點糾正,測試時對正誤和缺陷的判斷也更加明確。
注:
[1]典型的例子如普通話中[?]、[?]、的音位歸納問題,有人認為這三個元音在語音上近似,也有人認為并不近似。參見林燾、王理嘉《北京語音實驗錄》(1985:199)。又如賀寧基(1985)曾指出:北京人對元音/ai,au/的識別時間閾值較低,可能和北京話中沒有/ai/和[E]的對立,/au/和[o]的對立有一定的關系。
[2]這種現象在各種語言中都很普遍,如美國英語和英國英語的差別(參見趙元任《語言問題》1997:161,171)。因為元音都是連續分布的。輔音的發音部位可說是連續的,而發音方法大都是對立的。
[3]《細則框架》也注意到了這種現象,“在去聲音節后的陰平調調值(特別是以濁音聲母m、n、l、r開頭的音節)為半高平調44的”不作為語音“錯誤”或“缺陷”處理。
參考書目
1. 王暉,2003,1994年以來普通話水平測試研究概述,《語言文字應用》[J]2003年第2期
2. 宋欣橋,1997,“普通話水平測試”評分中的幾個問題,《語言文字應用》[J]1997年第3期
3. 劉俐李,2001,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的音位學思考,《語文研究》[J]2001年第1期
4. 張傳曾,1998,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的理解與掌握,《濟南大學學報》[J]1998年第1期
5. 宋欣橋,2000,語音評定參照細則框架,《普通話水平測試員實用手冊》[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
6. 賀寧基,1985,北京話二合元音感知中的時間因素,《北京語音實驗錄》[M](林燾、王理嘉 等著),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5年2月
7. 林燾、王理嘉,1992,《語音學教程》[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11月
8. 仲哲明,1997,普通話水平測試若干問題的討論,《語言文字應用》[J]1997年第3期
9. 曹劍芬,1996,普通話語音的環境音變與雙音子和三音子結構,《語言文字應用》[J]1996年第2期
10. 王士元,2000,聲調的音系特征,《語言的探索——王士元語言學論文選譯》[M],北京: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
11. 高廉平,1997,關于“語音缺陷”判定的思考,《西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J]1997年第2期
12. 李竹屏,200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的把握與評判原則,《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J]2003年第4期
(作者:溫州師院學院 駱錘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