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至16日,第九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將在全國各地展開。
經國務院批準,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在全國各地開展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教育部、中宣部、人事部、文化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解放軍總政治部和共青團中央于今年4月24日聯合發出《關于開展第九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確定本屆推普周的宣傳主題是“普通話——五十年推廣,新世紀普及”,要求各地各部門配合國務院《關于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關于推廣普通話的指示》發布50周年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施行5周年宣傳紀念活動,精心策劃、組織好相關宣傳,擴大普通話、規范漢字的影響力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社會知曉度。各地區各部門可結合實際,對50年來推廣普通話、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歷史成就和經驗進行回顧總結,同時探討如何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推廣普通話工作,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服務。
《通知》要求推普周宣傳活動要講究宣傳藝術,鼓勵人民群眾樹立新的語言觀念,努力學習和在必要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要讓人民群眾了解到推廣普通話并不是消滅方言,方言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有其使用的空間,普通話與方言在社會生活中各司其職、共同發展是建設和諧的社會語文生活的需要。
《通知》特別要求推廣普通話宣傳活動要繼續向廣大農村、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延伸和拓展,以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通知》指出,當前,農村地區普通話普及程度還不高,對農村發展市場經濟、轉移富余勞動力不利,制約了廣大農民的致富和發展。各級語委和相關部門要因地制宜地推進此項工作,采取靈活方式對農村、少數民族地區的教師和群眾以及進城務工人員等開展普通話培訓和咨詢服務,組織志愿者送教下鄉或就近開展推廣普通話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