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語言文字網訊 打開電視、走進影院,人們不難發現這樣一個文化現象,那就是影視劇中人物講方言的越來越多,方言已成為這些作品對話語言的主要構成元素。憑記憶隨意清點一下,就有像《山城棒棒軍》、《劉老根》、《馬大帥》、《東北一家人》、《鳴沙灣》、《好大一對羊》、《靜靜的嘛呢石》、《紅顏》、《世界》、《光榮的憤怒》、《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日出日落》、《信天游》、《沉默的遠山》等一大批影視作品,據有關業內人士介紹,還有一批方言影視劇正在拍攝之中,拋開它們藝術上優劣得失不談,但僅就這諸多劇作大面積說方言、并漸成蔓延之勢而言,就值得人們給予足夠的關注與警覺。
毋庸否認,方言作為一個地區長期約定俗成的表達意思、交流思想的工具,有著自身獨特的聲母、韻母、聲調、韻律和詞匯,在地域的歷史發展中起過重要作用。現今,在某些特定場合,方言依然具有某種特殊的使用價值和文化價值。特別是在地方戲曲和說唱類文藝形式中,如果能嫻熟地使用方言,傳達出方言那種生動的語言智慧和獨特的語言韻味,則極易于讓作品產生濃郁的生活氣息。然而,許多公映的方言影視作品本身并不是地方曲藝,也沒被賦予傳承方言的特別任務,它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用方言敘事,要么想借方言顯示地方特色,要么為表明主人公出生地所在,要么是劇作自身的“個色”壓根兒無法用普通話表達,要么是因省錢緣故直接在拍攝地大量使用群眾演員……當然,我們不排除編導確有意在突出作品地域特色的考慮,但這一切都不能構成非說方言不可的充要條件。因為除了口音的差異之外,人們尚能舉出諸如社會環境、風俗習慣、行為方式、生活細節等無數個替代方案來增強作品的地域性,這或許比單靠方言道白的外在表現形式更深邃、更內在、更具有藝術意蘊。
我們不贊成方言影視劇的流行,絕不單是個藝術處理的技術性問題,而是涉及一個有關語言規范的嚴肅的法制觀念問題。
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語言文字的規范化工作。1951年,人民日報曾發表過由毛澤東同志親筆修改的《正確地使用祖國的語言,為語言的純潔和健康而斗爭!》的社論,提出:“正確地運用語言來表現思想,在今天,在共產黨所領導的各項工作中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向世界宣告了新中國語言文字規范工作的全面展開。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正式確立了普通話的法律地位。
